侮辱性言辞不是意见

荷叶边下的小猴儿问: 之前读过老师的《新闻传播法教程》,读了这篇文章还是有几处不太明白,还望老师能指点一下,本案中按照把事实和意见分开的重要原则来讲被告郭庆祥确实判的冤,但是我想请问的是,侮辱不是也是属于侵害名誉权的一种方式吗?那么这些‘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词语是不是属于侮辱的范围呢?从这个角度讲,是不是可以理解法院的判决有一定合理性呢?呵呵,对侵害名誉权还是不太理解。 魏永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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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提出一个问题:什么是名誉?

范曾名誉权案一审判决日前出炉,判决被告郭庆祥在上海《文汇报》发表的《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构成侵害范的名誉权。判决书在“经审理查明”部分引用了郭文对被他称之为“流水线”作画的大段批评文字后,作出了这样的结论: “(涉讼文章)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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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宛男:政府欠债 百姓买单

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到底有多少?来自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全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约9.1万亿,占全部人民币贷款的19.16%。可是,本周央行发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下称央行报告)却称:“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不超过 30%,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成为贷款的供给主力。”有媒体根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47.92万亿元,计算出平台贷款规模上限为14.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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