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中立是避免新闻失实的良策

《新闻记者》每年评选十大假新闻10周年,学界和业界很多同行就防治虚假新闻、失实新闻发表了十分精到的意见,备受教益。我只作一点补充。 人们提到新闻发表前必须严格核实,这自然十分必要;我这里没有任何否认核实必要性的意思。我只是想:核实到什么程度呢?从认识论意义上说,真相是不可穷尽的,有的宣称是“铁案”后来也会翻身,新闻记者又不拥有公检法的侦查手段,新闻又具有时效性,如果任何事情要核实到有了结论才报导,那恐怕就没有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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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海<东方早报>的好版面、好文章、好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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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事件的通信

                                                                                                   叶子的来信 魏老师:     最近几天一直在关注浙江乐清的钱会云案,有一些想法和看法,也有一些疑问,想与您探讨一下。 钱会云案件引起了大量关注,新浪微博上也有很多资深媒体人关注这一案件,但是我觉得他们的评论或者说观点从一开始就戴上了有色眼镜,即钱会云的特殊身份是“上访户”,他所在的村又存在圈地方面的矛盾,因此这一事件不是车祸而是政府谋杀。当乐清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便有评论说这一定是乐清政府为了粉饰太平而作。新闻发布会尚未开始,便扣上了如此大帽,着实让人费解。(我所列的这些观点并未普通网友的观点,而是很多在新浪微博上带着”V“的资深媒体人的评论)于建嵘等人组成了”学界公民调查团“,最后我看到了一份调查报告, http://laws.fyfz.cn/art/8753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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