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陆幽诉黄健翔名誉权案

    前不久,央视女记者陆幽诉曾经的同事、另一位媒体人黄健翔侵权案终审败诉 。此案缘起两年前,黄健翔在新浪博客上贴文批评国家足球队及其前任主教练,其中提到主教练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此后网上出现许多跟贴、评论指此记者就是陆幽,不乏贬损之词。陆曾发生“宫外孕”,但决无与主教练苟通之事,遂以侵害隐私权和名誉权诉至法院。案经两审,均主要以不能证明黄文有关语句直接且唯一指向陆幽本人,陆幽所遭受损害与黄文缺乏直接因果关系为由,驳回陆的诉求。本文认为,此案涉及互联网传播的特点,不宜按传统媒体的传播对待,故判决或有不当。 一、判被告无责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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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揭秘与美国的新闻自由/答《外滩画报》记者华琪

人们对美国政府面对维基揭秘的狼狈不无幸灾乐祸。美国政府对于外国人和安放在外国的网站自是鞭长莫及,那里也没有而且不可能有GFW之类的东西,但是对于维基揭秘的爆料在本国媒体上广泛传播,也无计可施。政府的手脚被束缚住了,什么呢?宪法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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