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孔子》

电影《孔子》(香港片名《孔子之决战春秋》),拍到这样,已属不易。但有人把它說成與《阿凡達》“對決”,那根本不屬于一個數量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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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滬生:是“不够完善”还是“不合格”?

魏永征注:陆沪生此文,刊于其本人博客,现于转贴。所谓“媒介审判”一语,有些人非常忌讳,认为我国根本不存在这种现象,那么本文所批评的这种情况,算不算呢?我们并不是非用这个词语不可,但是新闻媒介利用手里的话语权,干预司法的问题,源流深远,有其“中国特色”,本文实际上已经追踪了它的根源。
  去年12月14日,中青报发表了记者郑琳等人的长篇报道《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这篇将还未经受法庭审判的李庄律师指为“罪犯”并在此基础上传达出对中国律师刑事辩护价值功能的否定性评价的“檄文”,迅即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12月17日,郑琳记者在博客上发表《回应重庆“李庄律师造假门”质疑》一文,立场不变,观点不变,唯独承认的一点,只是她的报道有“从专业的角度看不够完善的地方”,“的确有些地方用词不当”“有些地方对信息来源的交代不完整”,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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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太不把神圣的宪法当回事了!

昨晚上海消息: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18日表示,目前已经对发送低俗内容的手机号码开始“叫停”:一经发现有手机号码发送黄色短信等不良信息,将暂停该号码的短信功能,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置。
http://tech.sina.com.cn/t/2010-01-19/173137861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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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让记者用笔

这是陆沪生兄这本文集中一篇文章的题目,我拿来作为应沪生兄雅嘱为他的文集写几句话的标题,应属“合理使用”之列。作者此文质疑的是1999年3月最高法院颁行的《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中对新闻记者用笔的“技术性限制”。而在另一些篇章里,作者一直都在更广义的层面上为记者权利执着地呼唤。可以说,“请让记者用笔”是这本文集的一个“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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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宛男:迪拜危机被夸大了

 魏永征附记:我的太太去了一次杜拜,归来写了此文,已发于《理财》周刊。这说明了一个道理:我们处于媒介包围之中,所感知的环境,其实都是“拟制环境”(pseudo environment),必须以亲身感知的现实环境来加以校正。媒介不可不信,不可全信,尤其不可搞媒介迷信。
 
圣诞前夕,笔者有幸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观光考察,亲历刚刚经过金融危机洗礼的迪拜、阿布扎比、沙迦等酋长国,一个强烈的感觉是:迪拜危机被明显夸大了,它只是一场普通的感冒,而绝非让世人恐慌的“金融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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